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区别是什么
一、是否需要一次缴清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而实缴制则需要。
二、是否需要验资不同:实缴制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而认缴制则不需要。
三、出资方式不同:实缴制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的比例均有强制性规定,非货币出资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认缴制出资人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即可。
四、实缴制公司类型法律有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企业的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1、账务处理的改变
有许多会计是这样做账的:
认缴注册登记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
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这是个错误的示范,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规定的,也是很多财务人员所误解的地方。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而不是认缴出资,因此认缴出资时不能确认为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或者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

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认缴注册登记时:不作账务处理
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2、注册资本的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同理,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之前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关于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区别是什么先介绍到这里,其实认缴出资额在财务做账的时候并没有影响,实缴出资额才有影响,财务千万不要将认缴出资额认为是实缴出资额,不然少了的钱财务很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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