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作者单位:国通证券 日前,财政部制定了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审订后,将于明年1月1日颁布施行。总的说来,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提高金融企业
作者单位:国通证券
日前,财政部制定了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待修改审订后,将于明年1月1日颁布施行。总的说来,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提高金融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促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步。
新制度的特点与以前我国颁布的金融企业会
计制度相比,此次颁布的新制度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
、全面性。根据第二条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简称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等。”因此,除了没有明确说明基金管理公司外,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几乎都要按照新的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除了会计核算主体外,新制度对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中几乎所有可能涉及的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和解释,其内容非常全面、完整。
2、以会计要素为主线。与旧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制度以各项会计要素为基础,对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与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所得税处理方法、会计调整、或有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相比以前规定,具体科目核算内容有了明显进步。同时,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对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作出详细的规范。
3、灵活性。新制度的核算主体涉及许多具体业务并不完全相同的金融企业,如证券公司、银行、保险等,对于这些具有各自特色业务的金融企业,新制度在许多地方分别进行了规定。如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实行分业管理的要求,分财产险、人身险和再保险进行核算和报告。保险公司应对保险业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又如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分别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进行核算和报告。”此外,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的规定都较为灵活,如对银行呆帐准备计提方面,并没有规定详细的比例,而是由企业根据自身资产情况自行计提。又如对所得税的核算分别规定了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供企业自由选择。
4、谨慎原则。该制度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全面体现了谨慎原则,主要表现在对收入的确认标准更为严格,对费用和各项准备尽量多提或提前确认(但是不能提取秘密准备),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以成本和市价孰低法进行确认,必要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如银行确认当期应收利息的时间由180天改为90天(股份制商业银行2001年已执行该标准),又如第二十七条“……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等。
5、与国际准则接轨。会计信息应当是所有投资者都可以理解的,经济全球化要求会计语言的统一,该准则基本上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自2001年1月1日起生效)”较为接近,为今后我国金融企业加入WTO创造了有利条件。
6、对部分会计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更多的企业信息。如新制度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企业除了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外,还应提供资本及各项准备情况表、分部报表和资本充足率计算表等投资者较关心的内容。
新制度对已上市金融企业的影响正如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
指出,与现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制度更规范、更严谨,将促使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对已经上市的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实际上从今年开始已经按照更加严格的会计标准对其业务进行核算,例如今年年初财政部20号文的规定就已经把应收利息的时间缩短为90天,另外还规定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呆帐准备计提可以根据资产的风险情况进行计提,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不论资产质量如何均按贷款余额的1%进行计提。从三家上市银行的2001年中报的中外审计结果看,差异正在逐步减小,浦东发展银行经境外事务所审计的结果比国内审计确认的利润还高,这对加强金融企业规范经营,提高公司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都有较大的好处。对其他上市的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而言,其会计核算有了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对公司经营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它们的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总体来看,新制度较好地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谨慎原则,其总体设计思想科学,对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企业提出了规范、稳健经营的要求,而不论哪一类金融企业,规范和稳健经营不仅是企业自身成长的根本条件,也是金融行业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条件之一。该制度将更好地提高金融企业
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各类投资者的决策,同时为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企业与世界的交流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