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一)增值税方面,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三)印花税: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