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失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和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捐赠的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2.对外捐赠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的流出事项(虽然税法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捐赠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因此会计核算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3.涉及捐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固定资清理"科目核算,对捐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相关税费等进行归集,然后将其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借方.
4.如果企业对捐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捐出资产会计核算时,必须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现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年末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对于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会计分录的做法,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示范.捐赠支出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科目中进行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就可以了.如果是接受捐赠,就需要用到资本公积的科目来处理,并且要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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