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CPA考试  > 资讯详情

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2026-01-0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相关资讯
物业代为收取的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怎么可以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成本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怎么处理收到的转账支票呢
怎么处理现金清偿债务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