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捷 集法宣
骗子冒充老板要“查账”,结果两家公司财务人员先后受骗,一共被骗走31万多元。昨天(15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诈骗案,提醒市民小心防范“领导查账”骗局。
两名财务上当被骗走30多万元
受害人小许是厦门一家电子公司的财务,2016年3月24日,小许突然收到一个QQ好友添加申请,对方竟然自称是公司“老板”。见“老板”要添加自己为“好友”,小许并未怀疑,立即同意添加对方为好友。
加为好友后,“老板”先是询问当天“公司款项支出情况”,随后要求小许将公司基本账户情况发送给他,小许照做了。
又过了几分钟,“老板”通知小许说,有一笔款项要走账,要求她转账15万元。于是,小许就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15万元。
两个小时后,公司真正的老板来电询问这笔款项的情况。双方核实后,小许才得知自己被骗了,随后报警。此时,15万元已经被转向被告人王某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且被其取走了。
小许被骗不到一个月后,内蒙古通辽市一家化工公司的财务人员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是公司“董事长”要添加其为微信好友。这名财务也上当,转账了16.8万元,这些钱也被转向由被告人王某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
帮取诈骗款王某被判3年8个月
案发不久后,王某被警方抓获。法院查明,2016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王某与“阿三”(另案处理)共谋,由“阿三”负责诈骗,由被告人王某负责持“阿三”事先提供的银行卡取款,并按取款数额抽成获利。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帮助诈骗分子从银行卡内领取诈骗款项,金额共计人民币3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而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对其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还要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领导”来电要求转款应进行多方查证确认
法官分析认为,此种诈骗手段屡屡得手,一方面是骗子利用了员工对领导的信任与敬畏,另一方面与部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有关。
对此,法官建议,员工在网络上或者电话短信中接到涉及转款汇款等财务指令时,要多留一份心,提高安全警惕,要通过当面或者电话等方式再进行多方查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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