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填
按照97号公告要求,"归集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增加"归集表"的表单名称和选择填报情况.相关企业在填报"归集表"的同时仍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以下简称"明细表"),"明细表"的填报以及"归集表"的校验规则如下:
1."明细表"的"研发项目明细"可以不再填报;
2."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3."明细表"的 "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
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同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
好了,以上的问题就是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填?大家都会了吗,其实就是一个明细表的填报,最主要的是我们要算对能够加计扣除的金额,以及知道各项目对应什么金额.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随时提出,我们实时为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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