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12月31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567,珍宝岛)发布公告,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医药配送业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及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金额标准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21060005号)。
公告称,根据2016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已着手开始进入医药流通领域、拓展医药配送市场,医药配送业务已成为公司本年涉足的新业务领域。珍宝岛原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之会计估计是基于公司原主营业务医药制造业的特点制定的。鉴于公司本年开展的医药配送业务无论在业务模式、客户特征、结算惯例等方面都有别于医药制造业务,故本公司针对医药配送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之会计估计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以便审慎确定更恰当的核算办法。
本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在公司的医药配送业务领域执行,原经营行业医药制造业的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之会计估计保持不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由于截至目前为止,尚未能取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相关数据信息,故尚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医药配送业务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之会计估计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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