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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来源:快学会计网
有个项目属于部门安置遣散费用。客户陪偿一笔钱给我方,我方需开票,开票内容是原经营范围,这样做行吗?
直接与合同相关,而且是已经执行的合同。这类违约金应该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开增值税发票。如果合同尚未开始执行的,不交增值税,直接开收据即可。
回答1:
相当于是那个合同的违约赔偿金。可以开具你们的经营范围的项目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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