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部社保费是什么会计科目
只要是研发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可以列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月底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费用化”科目,年底做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加计50%来抵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等,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从上述可见,工资薪金是属于加计扣除的。而社会保险费不是工资薪金,因此,为研发人员支付的社保费不能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研发费用也就是研究开发成本支出。我国会计和税法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包括内容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从实质上讲,我国财政部门在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支出的,应当将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可见,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研发费用的构成虽然没有指明具体包括哪些,但指明了研发费用归集的期间。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则规定,研究和开发活动的成本包括以下几项:"
1.薪金、工资以及其他人事费用。
2.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劳务。
3.设备与设施的折旧。
4.制造费用的合理分配。
5.其他成本"等等。
关于研发部社保费是什么会计科目的问题,在会计上应该先将其计入研发支出的费用化支出科目中,在月底的时候将其结转到管理费用中。文章中列举出了相关的文件规定内容,以供大家进行参考。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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