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其中,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增值税的劳务,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

混合销售行为的条件是什么?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混合销售行为有三个必要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销售前提.如果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涉及货物,却不涉及销售货物,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在LED电子显示屏为客户发布广告,虽然涉及货物LED电子显示屏,但LED电子显示屏只是为客户提供广告服务的一个载体,其本身不涉及销售货物.
2、一项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行为,就是兼营行为;其销售货物的对象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对象是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对象,也是兼营行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之间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从属或者因果关系,同样是一种兼营行为.如生产销售LED电子显示屏同时提供电视广告服务,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
3、两个要件.混合销售行为必须涉及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要求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非劳务类应税行为.如果只涉及货物,或者只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如转让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位并为客户发布广告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上列12项"多元"应税销售行为,只有第2项和7项同时涉及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如果是从事零售批发的,就只要按照销售商品的方式缴纳增值税就可以了;但如果是从事其他行业的单位,就需要按照销售服务的方式来进行增值税的缴纳.混合销售行为也算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相关的知识大家可以自行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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