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分别核算可以吗
企业混合销售行为纳税就高不就低,能准确分开核算的,可以分别核算交税.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如:生产货物的单位,在销售货物的同时附带运输,其销售货物及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收取的货物款项及运输费用应一律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该如何处理?
答:1、销售自产货物,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2、提供建筑业劳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收到工程进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为总包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增值税-建安3%,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材料发票
借:其他业务支出--应交税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混合销售分别核算可以吗?混合销售本身处理起来就会比较复杂,所以能分开核算是最好的.但是分开核算了在税务上也是要分开计算纳税的.在一定的情况下,混合销售的行为还可以不缴纳增值税.这就要求大家要熟悉相关的规定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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