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视同销售会计的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哪些行为需要视同销售?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对于赠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的做法,上述文章中进行了解答.小编来总结一下,首先,需要将其计入销售费用的科目中,并计算缴纳相关的税费,之后还要对成本进行结转.一般都是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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