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已计提附加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什么时候开始?根据规定,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这个优惠政策是从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在会计上,减半征收的附加税可以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科目中来进行核算.上文的解答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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