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单独怎么开票
【问题阐述】
我们给客户基于上月销售额的2%的返利,对方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写着"销售返利",相应地冲抵了我们的部分应收货款.那么我们应该把这个票入账为销售收入的对冲项,还是可以入作销售费用?如果是作销售冲抵,那么因为是VAT普票而不是专票,是否应该将整个含税价作销售冲抵?
【相关建议】
我们了解到贵司收到客户开具的内容为"销售返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我认为从合规的角度,接受这样的发票有一定风险,因为您的客户既没有向您销售货物,也没有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我们建议您按照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务上红冲相应的收入和销项税额,请参考如下税收条款的规定: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
【参考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返利"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销售返利可以开具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返利单独怎么开票?上文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给大家讲解了月销售额为2%返利点的情况开票方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参考,同时大家要知道如果是销售返利的话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希望你通过网站小编的总结之后遇到这类问题都能轻松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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