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不动产专票能抵扣吗
根据现行政策: 第一,如果是不动产租赁按5%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第二,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租赁按5%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进项专用发 票,可以按发 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增值税专票认证成功后是否必须当月申报抵扣
认证后的专票不想抵扣,当期认证后,就视同已经抵扣了,只用在抵扣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如存货损失等情况,那也是做进项税转出时要做的分录,正常损失进存货成本,非正常损失进营业外支出,但当期会计分录应该是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已经认证就是已经抵扣了,因为认证数据会传到国税服务器,在申报表中体现为进项税额.只有不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暂缓抵扣时,按照如下方式记账.
借:成本费用科目
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不抵扣的专票 到底认不认证?
首先,发票不认证,会形成所谓"存根联滞留"的发票.
开票方开了票、交了税,受票方却没有进入系统,就是这个意思.这只是税务内部的一个术语,其后果仅仅是引起 "怀疑".
比如:怀疑你收到专票不认证,不入账,是为了隐瞒成本.隐瞒成本的目的显然是想同时隐瞒收入,形成两套账偷税.只要往坏处想,总能想出许多的严格后果来.
以前老增值税会计对此是非常在意的.因为税务可能会来"查",或者让你写情况说明,麻烦得要死.所以,新会计们往往也会以为是多么大的一件事.
客观理解,不认证的后果之一是可能引起税务人员的关注,从而产生一些"麻烦".所以,认证的麻烦,与滞留票可能的麻烦,大家二选一吧.
第二,如果不认证,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形成损失.
比如,专用于简易计税、免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进项不能抵扣.但要注意,这些进项并非"永久、一定、肯定不能抵扣".按营改增后的规则,如果未来转用于非简易计税、非免税、非职工福利,此时,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经营租赁不动产专票能抵扣吗?经营租赁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之前需要先认证,如果对税务和会计上的其他问题感兴趣,可以关注我们网站的信息.本网站专注财税知识的分析,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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