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劳务分包税率
2017全面营改增方案落地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营改增"中建筑业税务核算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劳务分包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具体为:
(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3)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4)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财税2016第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劳务分包税率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劳务受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二是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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