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
答:1、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才不计入成本.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有哪些?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若发出资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发出材料时应同时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差异率按月初差异率计算.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就讲到这里了.委托加工物资与代销产品有很多的相似点,是否是委托加工物资的最关键点就是看加工的原始物资是谁提供的,税费运杂费是谁承担的,鉴别经济事项的本质才能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学堂在线咨询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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