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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来源:快学会计网
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或者发生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销售额。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你这个具体判断,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单位的实际业务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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