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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共同赡养人填谁

2020-07-22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赡养老人是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之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那个人所得税共同赡养人填谁?根据我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公告了解,如果出现共同赡养老人的情况,需要按照分摊的方式进行填写,详细介绍如下.

个人所得税共同赡养人填谁?

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中,涉及到共同赡养问题,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个人所得税共同赡养人填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针对"个人所得税共同赡养人填谁?"这一问题的解答.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会涉及到"共同赡养人"填写问题,如果是独生子女这项是不用填写的,非独生子女是需要填写此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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