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启动2016年行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建设,2017年1月10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行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启动了2016年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依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检查对象为获得2016年专项补助资金的54家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使用计划管理、使用专项补助资金,具体包括专项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建立备查账薄及资金使用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等。
检查分三个环节:一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1月25日前,54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各自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对照《办法》规定,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在资金使用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规范、不合规之处,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注协。二是省注协开展现场检查,2月中下旬,省注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调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三是进行整改,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情况和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办法》的规定,责令未规范使用行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会计师事务所限期整改。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的行业专项补助资金应当自收到拨款之日起2年内使用完毕"。此次检查是省注协积极作为、开展事中监管的方式之一,旨在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规定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人才培养和党群建设等方面,防患于未然,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在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方面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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