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深圳有一家工厂在香港有一个销售公司,深圳会从香港进口原材料生产产品后再出口,是进口加工企业,但是我们进口的原材料不需要付款给香港公司,之前有做DR:原材料 CR:应付账款-HK,现在不用付款给香港是否可以做一笔Dr:应付账款 CR:生产成本 ?
这个从税法上看来,是两个独立的公司哦,按照独立企业会计业务处理就可以了。
回答1:
按照独立企业的会计处理制度来进行做账就行了。
回答2:
您好,分公司可以单独建账,定期向总公司发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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