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华信国际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26日晚间,华信国际(002018)发布2017年年报,从公开披露的数据来看,华信国际的经营业绩尚可。不过,华信国际2017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华信国际披露的年报显示,公司在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167.99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1.71%,对应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4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1.58%。
值得注意的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信国际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信国际存在大量逾期事项,华信国际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诸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信国际合并应收账款余额44.71亿元,合并应收利息余额0.57亿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华信国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逾期余额为14.68亿元,转口业务应收账款逾期余额为10.19亿元,保理业务应收利息逾期余额约为0.18亿元。上述逾期应收款项占合并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55.63%,逾期应收利息占合并应收利息余额的比例为31.58%。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华信国际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华信国际自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称进一步指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信国际董事会在对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及影响的具体措施中指出,目前,公司受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事件影响,公司部分客户持观望态度,致使公司业务大幅萎缩;同时应收账款也发生较大规模逾期情况,公司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短缺。若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好转,不能及时补充流动性资金,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华信国际在公告中称,将采取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管控等措施,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信国际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5月2日起,华信国际将变为“*ST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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