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分公司受理条件
设立分公司: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分公司受理所需要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加盖总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
5.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邮寄送达。
四、设立分公司的常见问题
1、分公司是什么性质?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
一、分公司受理条件
设立分公司: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分公司受理所需要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加盖总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受理后,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提交窗口负责人决定。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
5.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邮寄送达。
四、设立分公司的常见问题
1、分公司是什么性质?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分公司需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登记吗?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3、分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的范围吗?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要不要验资?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做验资报告。
5、需不需要负责人亲自到场?
不需要,但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6、设立分公司是否要带房产证与租赁合同?
依行业而定,一般行业只需提供住所承诺书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些必须使用商业住所的行业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住所承诺书。
7、分公司设立总公司章程没有怎么办?
需去工商部门调档,总公司章程及所有的修正案;外地企业的公司章程必须加盖工商部门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