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002418)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存在违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存缺陷两项问题。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确认营业收入5918.8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8.12万元,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不准确。
此外,成都联腾未按公司内部控制规定与客户进行定期对账,未取得与多家客户如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账回函,且与部分客户仅进行口头核对。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表述不准确。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业绩,并督促大股东及时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展开自查,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与此同时,浙江证监局还表示,公司董事长陈汉康、总经理周景春、财务总监高翔、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并决定对上述人员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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