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4%:税务机关面对低胜诉率 王苹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后,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已不再是新鲜事了。从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的最新资料表明,1999年,全国共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1764件。其中法院裁判维持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73件,撤消的142件,部分撤消的53件,变更的3件,重机关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27件,履行法定职责的27件,驳回起诉的
34%:税务机关面对低胜诉率
王苹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后,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已不再是新鲜事了。从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的最新资料表明,1999年,全国共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1764件。其中法院裁判维持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73件,撤消的142件,部分撤消的53件,变更的3件,重机关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27件,履行法定职责的27件,驳回起诉的135件,作出其他处理的57件;原告撤诉的932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18件。税务机关的胜诉率为34%,税务机关执法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法、不当或部分违法、不当的案件占66%。1999年全国共发生税务行政赔偿诉讼案件69件,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案件29件。法院判决税务机关赔偿的13件,不予赔偿的5件,变更赔偿的13件,调解的7件,驳回赔偿请求的15件,其他39件;赔偿金额73000元。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税务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中,同时原告撤诉率的案件也有所增加,同时原告撤诉率不高的问题已开始显现。那么,造成税务机关诉讼案件胜诉率低的原因是什么呢?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目前税务机关之所以胜诉率低,一是部分税务机关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造成执法过程出现程序违法。如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时不告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或将《听证通知书》和《处罚处理决定书》同时向当事人下达,剥夺了当事人听证的权利;二是有的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对《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理解存在偏差,造成执法行为的不规范,甚至出现运用法律规定混乱和滥用法律的现象;三是某些税务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不严谨、不规范;四是一些税收政策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五是个别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注意证据的搜集,给败诉带来隐患;六是部分税务机关存在护短和因怕当被告的心理,对在复议阶段应该纠正的案件不纠正,造成败诉。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指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行依法治税对于推进税务机关整体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税务机关胜诉率低、赔偿率高,说明税务机关的执法状况并未得到明显的改善,违法或不当执法的现象还经常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行为将严重影响依法治税环境形成的进程,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各级税务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已刻不容缓。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税收业务.还着加强《行政诉公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学习,以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0年6月26日
作者:王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