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以长度作为计税依据 法制日报 记者于呐洋
今天提请继续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明确游艇以长度作为计税依据。
原草案规定,游艇的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有些常委委员、专家提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车船税法应当对游艇的税额幅度作出规定,具体适用税额可由国务院在法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车船税法所附税目税额表中规定,以游艇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同时,授权国务院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交管部门可核查纳税证明 法制日报 记者于呐洋
今天提请继续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明确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在车检时有权核查车辆纳税证明。
原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定期检验是对车辆性能的检验,是否纳税与检验是否合格没有直接关系,建议对草案的规定再作研究。有些社会公众对此也提出了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管理方面有监管措施,数据较全,规定由其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检验手续时,为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车船税做些协助工作,是可以的。据此,建议将一款修改为:“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征管可以依照税收征管法 法制日报 记者于呐洋
今天提请继续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关于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增加了一条衔接性规定:“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为了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车船税法应当对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经对违反税收征管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统一规定,是适用于车船税征管的,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上述衔接性规定。
国务院规定具体减免办法 法制日报 记者于呐洋
今天提请继续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明确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同时规定,车船税减免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原草案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加收车船税,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办法。一些常委委员、专家和地方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车船税的减免是可以的,但不宜由国务院规定加收车船税,且对“高能耗、高污染”车船难以界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中对“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加收车船税的规定,并在车船税减免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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