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交所网站获悉,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先锋新材)因为违规,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76号)。
监管函显示,先锋新材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11月7日,先锋新材发布了三季度更正报告,对2017年1-9月份“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予以更正。其中调减营业收入94,093,839.5元,调减比例为18.29%;调减营业成本94,093,839.5元,调减比例为18.29%;调增税金及附加465,929元,调增比例为13.65%;调减管理费用465,929元,调减比例为1.05%。
深交所指出,先锋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从事高分子聚合室内外遮阳面料及其它遮阳产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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