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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来源:快学会计网
根据财税〔2018〕57号文第八条规定,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因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被合并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存在于合并后的企业中。
回答1:
是指原企业中的出资人,不是合并之后的。
回答2:
“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指的是原企业必须是存在新的合并企业中的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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