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通过三方协议以500万元的现金取得一公司的债权,该债权原本息合计1100万元,另外,假设我公司处置该项债权时收回现金800万元。该项业务在取得和处置时,会计及税务上是如何处理?
答:取得该项债权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 500万
贷:银行存款 500万
处置该项债权时:
借:银行存款 800万
贷:长期债权投资 500万
投资收益 300万
根据税法,你公司应该将此投资转让所得300万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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