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的办公用电脑,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进项税吗?总金额未超过5000元,是不是可以全额一次性计提累计折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如购入的货物不属于上述条文规定的的范围,可以抵扣该进项税额。
2、依据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判断,办公用电脑一般是计入固定资产,如果是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能够抵扣;如果该电脑不超过5000元的情况下,是可以一次性计算累计折旧。
回答1:
要看你购买电脑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不超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折旧。
回答2:
如果取得的是专用发票,能够抵扣;电脑价格超过5000元的话,不能全额一次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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