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使用员工车辆,每个月支付一定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定义,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上述情况属于个人取得财产(车辆)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1:
员工车辆而为公用,定期支付费用(补贴),属于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需要据此取得发票入账。
回答2:
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回答3:
您好,按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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