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程 陈永萍
新疆日前召开全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在新疆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在会议中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迅速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各项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做到政策制度、基础工作、技术保障、业务力量、应急预案“五个到位”,确保8月1日起新疆“营改增”试点正式运行,平稳推进。
自治区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自治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记者在该方案中注意到,新疆对“营改增”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工作职责、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保障、工作要求都做了周密而详细的实施计划。
会议要求,“营改增”正式实施前,相关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要完成试点纳税人确认,基础信息移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试点纳税人发票核定和发售管理办法制订,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培训,现有税务应用系统调整、升级和改造等大量工作,还将强化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税务部门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干部的辅导培训,提高对“营改增”纳税人的征管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力度,使纳税人掌握“营改增”政策,以便于政策的执行。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倒排时间,正排工序,各项工作尽量往前赶,认真研究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应对、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此次改革也对全区财税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将认真研究和监控“营改增”试点对财税收入造成的影响,对试点行业的税收负担变化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和科学分析,研究制定过渡性财政补贴政策,为试点企业重点税源户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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