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减免的社保单位部分保费怎么做分录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实发数)
因疫情减免的社保单位部分保费怎么做分录?关于如何做分录的解答已经在上文中体现,同时关于缴纳社保费的分录也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给大家做下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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