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哪些
教育培训机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教学用具、水电费、培训场地的折旧费或者租金、培训老师的工资、培训的教材等.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为培训购买的物品.应该作为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等
2、公司支付培训场地费用.支付培训的场地费用,也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范围,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3、公司支付培训师费用
(1)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2)月末,工资分配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培训师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单位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4、当收培训学员学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培训师可以作为单位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员工的工资表做在一起发放.如果按兼职,应该让个人到税务代开发票入账.单位支付培训费时,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目前教育培训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一般的社会培训机构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能享受"教育劳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财税〔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培训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由此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机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哪些的解读,国家对教育培训行业给与了很大的优惠力度,对于财税培训机构也是可以享受的.财税职业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如果大家在实务中对某些行业的财税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登陆我们的网站选择行业实操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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