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18号)的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凡具备上述及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水电经销企业;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一般纳税人以前只要认定了是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但是现在政策发生了变化,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规定的要求,也是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的要求请参考上文.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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