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职工医药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代垫职工医药费应计入什么科目"的 讲解,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是毋庸置疑的,需要稍稍注意一下的就是我们将其划入福利费,这一点很重要,直接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情况.小编老师希望大家都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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