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退税属于营业外收入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对于企业所得税退税收入,首先我们需要清楚“时间”:
1、本年度退回:
(1)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2)结转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2、年度退回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果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计算应缴消费税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货物出口后,收到外贸企业退回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算缴纳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出口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是指负责出口货物盈亏的企业,而不是负责办理出口手续的企业。出口企业的具体范围包括:
(1)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出口企业。这是指经过外经贸等主管部门批准的、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这里是指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限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这部分企业有的自身没有外贸经营权,有的则具有外贸经营权。有的生产企业为了直接打入国际市场,实行产销见面,将过去与外贸企业的供货关系改为委托代理出口,在财务上直接承担盈亏,并付给外贸企业手续费。有的外贸企业为了组织货源或出口经营的方便,也委托别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3)特定出口退税的企业。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这类企业主要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出境口岸免税店、列名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的供应企业、指定的将进口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后销售给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部分特区内资企业的国内炼油厂。
企业所得税退税属于营业外收入吗?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本年度退回:收到退税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费用。结转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本年利润。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