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如何记账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分录
值税加计抵减主要针对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加计抵减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以下账务处理: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具体参考政策: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不做账务处理,建议做辅助账;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小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另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做账务处理,建议做辅助账。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如何记账?上述文中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多学习,利用好政策,合理的给企业节税,好了,想要获取更多财务财务资讯,敬请关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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