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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

2025-12-1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在很多税收中,我们都知道有附加税一项,很多人对于附加税只是听说过,但是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呢?由于这些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综上所述,附加税最新的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附加税。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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