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分几年摊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这里需要说明两点:
【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点是终"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该资产自2012年12月开始使用,2013年开始计提折旧,可使用年限为10年,因此建议2013年1月至2022年12月平均摊销.
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如果是货币性资产的话,按下面的方法: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3)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分几年摊?相信阅读完全文后你已经掌握了这一知识点,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应该很熟悉的,但是对于外行人来说还是有必要了解我国的一些税法问题.以后不管是在实操做账还是会计考试你都能轻松解决这类问题,学习更多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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