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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

2025-12-1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那么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

  1、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3、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4、结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5、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

  一、货物在购进或储存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二、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商品削价是指商品因市场行情变化,季节变化或商品本身质量、性能的自然变化等原因,而对其实行的减价销售。有些商品在削价后,售价低于原进价,形成削价损失。这样就会出现削价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不足以抵补购进该商品进项税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规定,其不足以抵补的进项税额不能以其他销售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税额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指我国有些企业在出口某些货物时,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全部(如出口免税不退税的商品)或部分(如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优惠的商品,根据规定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部分),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而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抵扣会计分录?以上内容由小编给大家整理介绍,互联网时代,学习实在很方便,学会计也是如此,这样的文章能帮我们解决一时的难题,但要工作能力提升,还是需要系统的学习。如果大家有什么财务方面的疑问的话,那么就请登录我们的官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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