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别的单位开给我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见了,我司用发票复印件能抵扣和存档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回答1:
需要取得相关税局出具的证明单,否则税局稽查会有风险的。
回答2:
使用发票联认证抵扣就行了,然后复印一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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