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存量资金会计分录
(一)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部门发文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发文调整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的发文将资金从实拨账户及时缴回国库,总预算会计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科目.
(二)收回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同级财政收回已经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比照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处理.下级财政交回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上级政府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科目.

国库存款的账务处理
1、收到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时: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基金预算存款
贷:一般预算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
2、收到国库报来的下级上解收入时: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贷:上解收入
3、开支拨款使用国库存款或向所属下级财政周转使用时:
借:一般预算支出、与下级往来
贷: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4、向上级主管单位借款或从预算外结余调用资金时:
借:国库存款-一般预算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调入资金
好了,关于上述"行政单位存量资金会计分录"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在上述文章中,小编给出的答案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继续咨询我们哦!按现行制度规定,中国的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各级人民银行经办,在国库业务过程中,财政部门先收后支和尚未支用的余额部分形成了国库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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