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截止到6月底,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已有微软、摩托罗拉、思科、亚信、UT斯达康等跨国高新技术企业补交了期权个人所得税1156·6万元,这是北京市地税机关首次向
近日,截止到6月底,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已有微软、摩托罗拉、思科、亚信、UT斯达康等跨国高新技术企业补交了期权个人所得税1156·6万元,这是北京市地税机关首次向期权行权者征缴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根据1998年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下简称《问题》)规定,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该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个人在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后再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属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适用有关对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海淀分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问题》规定,税务部门对股票期权的税收采取两次征缴的办法,即持有期权者缴纳工薪所得税(按5%—45%累进税率),行权时缴纳财产转让收益所得税(按20%比例税率)。四种期权形式
以思科、甲骨文、惠普、摩托罗拉等公司为例,其期权主要以四种方式存在,即:1、公司向员工发放认股权,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可凭认股权证按事先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2、公司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的雇员按当期市价的一定折价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3、公司按一定比例为雇员负担其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4、公司对满足一定条件且工作业绩突出的雇员授予认股权,雇员分批、逐步获得该项认股权的所有权,在行权时雇员可取得当时的市场价格与授权价的差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