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财税知识  > 资讯详情

收到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6-01-2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收到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 最佳答案: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增值税)项目的,如缴纳的政府基金、行政事业性规费,财政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你这种

收到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

最佳答案: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增值税)项目的,如缴纳的政府基金、行政事业性规费,财政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你这种需要对方事业单位开具发票给你,你才可以入账进行税前扣除的。

回答2: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因此你这个往来结算票据不能作为入账的凭证的,需要对方单位开具发票的。

相关资讯
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是怎么处理的?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如何备案
简易计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总结
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有哪些?
采购、付款的会计控制(建制篇)(九)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