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财税知识  > 资讯详情

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或将持有

2026-02-10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的规定:“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相关资讯
发改委支持民资外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实行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是大势所趋
参股担保渐成时尚 上市公司缘何钟情担保业?
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或将持有
承包工程:购买混泥土、瓷砖、网格布、大砖等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