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资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74条政策性文件被清理,其中包括10条财务、审计方面的文件。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5年底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国资委及承继原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予以公告。
被清理的74条政策性文件,包括10条财务审计文件在内: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304号)
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2号)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8﹞4号)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6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63号)
关于改进和加强地方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1﹞3号)
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23号)
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25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11﹞444号)
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相关法规: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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