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稽查后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分析实例
(1)案情介绍
税务机关2014年5月对某纳税人2013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3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管理费用,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润,补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2)账务调整分析
调整上年利润时: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0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