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发出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回成品加工入库: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4、退回原材料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什么是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上个月发出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的处理,综合以上所述,根据小编老师针对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分录的介绍,小编老师认为上个月发出的委托加工的物资如果已经收回可以通过产成品科目处理,如果已经退回原材料可以做委托加工材料的科目处理;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都在本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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